2018年計劃下達村級光伏扶貧發電站規模約1500萬千瓦
近日,國家能源局印發《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》,對做好2018年能源工作,推進“十三五”能源規劃順利實施進行了部署。以下是其中涉及到光伏的部分內容:
穩步發展太陽能發電。強化光伏發電投資監測預警機制。健全市場機制,繼續實施和優化完善光伏計劃,啟動光伏發電平價上網示范和實證平臺建設工作。穩步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。
十堰光伏發電,襄陽太陽能光伏發電,十堰光伏發電招商,光伏發電優化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布局,優先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,鼓勵可再生能源就近開發利用。推動先進儲能技術應用。
實施“十三五”光伏扶貧計劃,加強光伏扶貧項目管理,保障光伏扶貧工作穩妥有序開展。年內計劃下達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規模約1500萬千瓦,惠及約200萬建檔立卡貧困戶。
積極推進55個“互聯網+”智慧能源(能源互聯網)示范項目、23個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、28個新能源微電網項目以及儲能技術試點示范項目建設。加快推進浙江、四川、甘肅、寧夏等清潔能源示范省以及河南蘭考等農村能源革命示范縣建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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